路边停车太大意 开门伤人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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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3:18 云南日报 | ||||||||
以往交通事故一般发生在机动车行进途中,而7日晚在昆明龙井街43号门前,却发生了一起停泊在路边的汽车造成并负全责的交通事故。 当晚,记者赶至事发地时,现场已由交警处理完毕。在跟随肇事者陪同伤者到医院检查的过程中,伤者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当时,他正在慢车道上骑自行车前行,看到前方突然停靠了一辆“QQ”汽车,他便往左骑行想避开汽车,可等他刚骑到车左侧前门时,车门突
记者在事发现场没有看到明显的允许停车的标识,而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此事故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张 勇(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