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挡道”建筑被强制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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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5:17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易潇 宁波晚报讯 一处“挡道”建筑昨天上午被法院实施强制拆除。 该建筑属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宋诏桥经济合作社所有,约200平方米,占据在环城南路、建兴路立交桥北侧匝道的建设规划范围内,前年2月底起租给一村民使用,后经宋诏桥经济
因该房屋后被列入环城南路建设规划范围,宋诏桥经济合作社提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租房人支付租金。租房人同意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但提出补偿损失的要求,双方发生纠纷。鄞州区法院立案审理后为双方主持了调解,宋诏桥经济合作社放弃了收租金的要求,租房人同意腾退房屋,租赁关系就此终止。 但在法院调解文书生效后,租房人并未在限定的去年12月31日前腾退房屋。宋诏桥经济合作社所有的这一建筑就成了环城南路建设工程中的一道障碍。法院2月28日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3月6日前主动履行腾退房屋的义务,然而到期仍未见动静。为保障环城南路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强制腾退并拆除该“挡道”建筑。 昨天上午9点半,交警对建兴路、甬兴路口临时实施交通管制,随着大型施工机的铁臂挥动,顽固占道多时的楼房、工棚顷刻倒下。至10点半,法院宣告强制执行行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