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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不嫁我我就不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5:53 半岛都市报

  本报3月9日讯(记者刘建 通讯员 纪晓昕)赵某向女友范某借款5000元后,为逃避还款于2004年8月2日与范某签下了一份结婚保证书,约定如赵某在之后一年内提出结婚要求,范某应无条件答应,否则两人一切经济纠纷作废。但因赵某一直不还钱,二人一直未能结婚。范某将赵某告上法庭,四方法院审理认为,“保证书”违背了婚姻自由规定,赵某应照数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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