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没让陪护岗位走俏 苛刻计薪方式吓跑求职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8: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 实习生刘艾婧通讯员武劳)“每月800-1200元包吃住”的待遇,并没有让月嫂、保育员等陪护岗位走俏。记者在近期举办的招聘会上发现,不少求职者认为“24小时陪护”的工作要求太苛刻。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负责人认为,用“24小时陪护”来规定工作时间,同时给予“月薪”报酬不合理。一般情况下,月嫂、保育员等家政岗位有食宿制、全日制、钟点
按照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家政等临时用工人员,都应按标准规定获取报酬,如果采用“每月固定工资包吃住”,那每日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3小时,并应计算加班费。如果要按小时计算工作时间,在武汉则每小时不应低于5元。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陪护行业是多劳多得,但不提倡一人承担“24小时陪护”的责任,如雇主的确有需要,也应考虑多请人手轮流陪护。政策链接 根据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武汉市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等)。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