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2000余元买部“水货”手机维权成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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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1:0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邓丹丹)望着手上的刚买不久就频繁发生故障的“水货”手机,市民陈先生后悔不已。原来,不久前他因一时贪便宜在市区某手机卖场买了部“水版”手机没有开发票,买回家就频繁出现故障,但因为没有发票,营业员不予换机。而工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也因陈先生无法提供票据凭证而无法为其维权。 据介绍,陈先生在手机卖场的营业员推荐下,花了2000余元买了一部“三星”手机。
陈先生一怒之下向工商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准备进行协调,但陈先生因为无法提供购买手机的发票而使中心工作人员犯难了。由于缺乏有效的购物凭证,工作人员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为陈先生“讨回公道”。 陈先生希望以自己遭遇的这个“教训”提醒其他市民,购物千万不要贪一时的便宜买“水货”,同时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向商家索要购物发票凭证,以免事后有质量问题也跟他一样“无凭无据”只能“哑巴吃黄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