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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章横穿马路造成车祸被判交通肇事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1: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张小余)车辆飞驰,行人如梭,欲走捷径的市民往往想不到违章横过马路所隐藏的危害。最近,黄埔区法院就对一宗行人交通肇事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交通肇事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年过花甲的周伯,退休后住黄埔区大沙街。去年8月19日5时左右,周伯步行至丰乐路,由西往东徒步准备穿过马路到对面街,而此路断正是设有中心双黄实线的公路。就在周
伯行至路中央之际,一辆摩托车由北向南飞驰而来,摩托车刹车不住与周伯撞个正着,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司机陈某失控倒地。不幸的是,就在陈某倒地的瞬间,一辆大货车呼啸而来,左后轮从陈某的头部无情的碾压过,摩托车也被撞得面目全非。周伯在碰撞中也受了伤。

  事故后,交通部门通过鉴定认为,周伯应当承担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横过车行道,导致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朱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决定对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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