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司法部门呼吁企业和个人应依法“和为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5:09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 (赵凯 赵鑫 记者刘一鸣)记者昨日获悉,鞍山企业与个人法律纠纷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铁东区法院去年发生的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纠纷就达400余件,今年1-3月份劳动争议案又多达30余件。对此,司法部门呼吁企业和个人应依法“和为贵”,尽量避免本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情诉诸法律。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的转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纠纷日渐增多。这些纠纷包括职工
买断工龄、停薪留职、劳动合同、医疗保险、工资、劳动纪律、取暖费和除名等。发生这些纠纷主要由于一些企业不能完整连贯地掌握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在处理与职工相关的矛盾中,以企业为中心,不顾职工利益。另一方面,一些职工法律观念淡薄,对法规政策把握不够,进而与企业“势不两立”。还有一些个体经营者既没有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其缴纳各类相关保险。雇用人员向业主索要拖欠工资时,往往因没有合法证据而“无从下手”。再有个别出租车公司、建筑施工工地等,均存在没有正当合法手续等不规范的用工行为。

  对此,记者采访了铁东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刘素杰。刘庭长告诉记者,想要避免上述纠纷,减少矛盾,从企业角度讲,必须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慎重对待因工作原因产生的矛盾,规范法律程序,诸如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与雇用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相应的各类保险。当职工违反企业规定时,应先实行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方可依法对其实行相关处罚。职工本人也应对有关法律和政策有一定的掌握,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