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人 欲找别人代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酒后驾车发生车祸,却指使他人来顶罪。日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瑞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2001年7月3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苏某与别人在瑞安市仙降镇横街一小吃店中吃夜宵,次日凌晨1时左右,苏某喝了一些酒后,独自驾驶一辆微型客车途经仙降镇塘角村地段时,因疲劳打瞌睡,车辆驶入左侧路面,车头正面与两辆三轮车发生碰撞,将三轮车撞翻进路
当穆某来到现场准备“认罪”时,从交警那得知车祸已造成一人死亡,感觉责任太大了,就如实交代了自己代老板认罪的事实。 徐越 陈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