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酒后驾车撞人 欲找别人代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酒后驾车发生车祸,却指使他人来顶罪。日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瑞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2001年7月3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苏某与别人在瑞安市仙降镇横街一小吃店中吃夜宵,次日凌晨1时左右,苏某喝了一些酒后,独自驾驶一辆微型客车途经仙降镇塘角村地段时,因疲劳打瞌睡,车辆驶入左侧路面,车头正面与两辆三轮车发生碰撞,将三轮车撞翻进路
边的水沟里,造成蔡某当场死亡,林某、曾某二人受伤。肇事后,苏某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送伤者去医院,随后他又赶到仙降镇找到在他厂里打工的穆某,称自己发生车祸,让其代他顶罪。在穆某表示同意后,苏某给了穆某500元钱。

  当穆某来到现场准备“认罪”时,从交警那得知车祸已造成一人死亡,感觉责任太大了,就如实交代了自己代老板认罪的事实。 徐越 陈亮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