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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让赖账者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33 法制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让赖账者上“黑名单”记者 杨步月、吕雪莉

  针对“执行难”这个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采取“黑名单”的办法,让那些“赖账分子”从此贷不了款、揽不了工程、出不了国,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督促其遵纪守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云南代表团听取代表意见时,向代表们介绍了最高法院的工作设想。

  会上,代表们对过去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落实“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方面所做出的积极努力深表赞许。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局长李保上反映说,他在金融系统工作多年,对案件“执行难”深有体会。去年六七月间,云南省某银行与外省一家银行因资金拆借问题打起官司,云南方面胜了,但迄今没有把钱拿回来。“案件审结了赔偿却遥遥无期,这太让人失望了。”

  黄松有说,“执行难”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症之一。造成“执行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尚未完善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执行案件的信息库,即违法者的“黑名单”。因此,对不讲信用的“赖账分子”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手段,一些人照样贷款、买车、买房、出国,逍遥自在,导致违法成本太低,出现了“老实人吃亏,赖账分子逍遥法外”的不良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执行难”问题,一要靠法制,二要靠信息手段。黄松有说,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的工作部署中专门提出了“改革执行工作体系,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新措施。“这是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经济规则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赖账行为的一个办法。”(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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