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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开禁呼声又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3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每年此时,随着卫生监督部门查处违法经营河豚行为力度的加大,为河豚“求情”的声音又起。据记者暗访,目前南京卖河豚的餐馆不少,生意都还不错。我市食用河豚能否开禁?昨天,记者向卫生监督部门咨询后得到否定的答案。市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明确向记者表示,根据《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不得流入市场,应集中妥善处理”的规定,因河豚含有剧毒,所以不管是野生还是人工养殖的,都不得生产经营和食用。否则,执法人员就不会去查处了

  对此规定,江苏淡水水产研究所一位教授有不同看法。他认为,人工养殖的河豚毒素已大大降低,每克含毒素低于2.2微克,可以说其毒性是微乎其微,加上宰杀时去除眼睛、内脏、血液等措施,完全可以保证食用安全。他说,既然河豚非常美味且富有营养,有着相当大的市场需求,就应该适度有序地放开,而不应简单地一禁了之。其实,在江阴、靖江等地,食用河豚很普遍,南通一家公司开发的控毒河豚还远销到日本、韩国。但是,国外客商知道中国禁食河豚,都把价格压得很低。

  另一位专家也认为,有关部门对剧毒的野生河豚和无毒的养殖河豚“一视同仁”,都列入禁食之列,无非是担心野生河豚混进无毒河豚里,对食者造成危害。但参照外地和国外,这种对于河豚的管理太简单化,有点因噎废食的味道。一句话,将味美诱人且颇具经济价值的河豚拒于餐桌之外,实在可惜。

  但专家特别提醒,开禁只是建议,在国家有关法规没修改之前,经营者一定要依法行事。否则,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是正当的,是依法执法。南京日报记者 陆诚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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