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狮子岭杀人焚尸案告破 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39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记者石灵玲 通讯员 卓华坚 邓娜 实习生 黄荣媚)3月3日,在南宁警方和四川警方的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陈浩在四川眉山市洪雅县被抓获,南宁石埠镇石埠村狮子岭“1·28”杀人焚尸案告破。 案情回放:焚尸引发山林火灾
1月28日约21时,南宁市石埠镇石埠村狮子岭发生山林火灾,石埠镇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扑救。大火扑灭后,在工作人员检查是否有余火时,发现一具被火焚烧的尸体。工作人员立即向南宁市永新公安分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永新公安分局刑警赶到现场。经勘察,死者为男性,约20岁,身体大面积烧焦,面部已无法辨认。在离尸体十几米的陡坡小路旁,警方发现一只黑色钱包,包内有名为“贺龙江”的身份证一张,以及洗衣单据、储蓄卡和人民币近千元。现场有打斗痕迹。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用山坡上的石头将被害人砸死后,将树枝、树叶、衣物等助燃物堆放到死者身上进行焚尸,之后引发山林火灾。 植物路某洗衣店:第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抓 1月29日上午8时,刑警们根据现场发现的洗衣单据,按其地址到南宁市植物路某干洗部走访了解。根据了解到的信息,与干洗部有业务往来的“贺龙江”与死者的身高、外貌等特征差异很大,并非死者,有作案嫌疑,于是决定留守伏击。 当天中午12时许,一名骑蓝色山地自行车与身份证上“贺龙江”相貌吻合的男子刚下车,正要进入干洗部,就被刑警一举擒下。刑警从其身上搜出与现场留下的手套外观、型号相似的白手套一副,该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刑警们立即对该嫌疑人进行审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开始交待。他叫贺龙江,22岁,河北省武安市人。1月28日19时许,贺龙江在其住处南宁市凌铁村堤园路外一水电站的河堤下,碰到被怀疑偷自己正在充电的手机、花名叫“麻佬”的男青年。当时,“麻佬”不承认偷贺的手机,贺即对“麻佬”拳打脚踢,并将“麻佬”拖上堤园路,上了一辆出租车,沿着堤园路一直向前,到石埠镇堤园路尽头时,两人下车。贺龙江强行把“麻佬”推上石埠镇狮子岭一山坡,又对其拳打脚踢,后用石头将其砸死并焚尸。 有了犯罪嫌疑人贺龙江的供词,似乎该案系贺龙江一人所为,可宣布告破了。但刑警们在对贺龙江的供词进一步核实时,发现了许多疑点。经进一步查实,警方认为该案应该系多人所为。 中华路某旅店:第二名犯罪嫌疑人被擒 根据犯罪嫌疑人贺龙江的供词,2月21日,永新刑警排查到了搭乘贺龙江的出租车司机。出租司机称,他于1月28日19时许搭乘贺龙江等4人由堤园路往石埠镇,4人在石埠镇狮子岭路段下车,叫他在石埠镇等候。一个多小时后,他又搭他们回南宁市区,但回去时只有3个人。司机无意地问他们:“你们不是4个人吗?”他们回答:“另一个人去干别的事了。”到南宁市区下车后,其中一个叫农胜才的对司机说,春节后可能要用他的车,并要了他的电话号码。此后,农胜才曾与该司机联系。 根据对双方通电话情况的调查,警方查到了农胜才的情况及可能的落脚点,在南宁朝阳派出所的配合下,2月23日凌晨2时许,农胜才在南宁市中华路一旅店被刑警擒获。 抓获农胜才后,永新刑警连夜对其进行审讯。农胜才招供说,他今年24岁,是崇左市天等县人;此案系3人所为,除了他和贺龙江外,另一人叫陈浩,是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 四川洪雅县城:第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之后,永新警方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警方联合展开秘密调查,掌握了陈浩的活动范围:不在其家,但仍在洪雅县城。当地警方迅速对洪雅县各个酒楼宾馆摸底调查,经过几天的地毯式排查,警方发现陈浩的名字赫然出现在一家宾馆的旅客住宿登记簿上。获此消息后,永新刑警驱车前往洪雅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3月3日,准备结账离开的陈浩在宾馆被逮个正着。 陈浩落网后,对其在南宁参与杀人一事供认不讳。他们的作案动机、过程正如贺龙江所供认的,只不过,不是贺龙江一人作案,而是3人共同作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