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黑猪”自讨苦吃 农民切莫私自进行苗猪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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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1:1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本报日前A20版《17头幼猪怎会突然“报废”》引起惠山区畜牧兽医站的高度重视,该站陆站长偕同有关专家亲往许老汉家中对幼猪进行了采样和诊治,结果显示:该群猪为未经防疫部门检疫的“黑猪”。 陆站长介绍,合法的苗猪交易只能在各乡镇的畜禽苗猪市场进行。只有接受了检疫部门的检疫并获核准的苗猪才能进入市场,为此卖方必须缴纳一笔相关费用。然而某些苗猪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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