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莫贪一时口快 此时河豚最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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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1:4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莫愁湖东路有一家饭店居然出售河豚鱼。”昨天,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
执法人员来到莫愁湖东路458号的南京埭上人家大酒店,现场查获5条河豚鱼,当场进行了没收,并将依法从重处罚。在该店一楼陈列海鲜的鱼池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水池中有5条鱼未标明品种。问其名字的时候,该店厨师长辩称:“是大鱼”。经称重,每条约重8两。
据专家称,民间将江湖中的河豚鱼幼鱼称为“鱼”。鱼其实就是河豚鱼,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如此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所将对此从重处罚,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之中。 专家说,当前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的河豚鱼已进入毒性最强时期,也是食用河豚鱼引起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每年因食用河豚鱼而死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不要贪一时的口福,而导致不良后果。同时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加大执法力度。另外,如果市民发现了哪里食用河豚鱼,可以向市区卫生监督所举报和投诉。(通讯员 魏坚 实习生 陈瑶 记者 李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