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角有了小缺损 这张消费券作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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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4:02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教育局的刘小姐向本报反映称,近日在东方百货美食城购买的一张消费券因边角小缺损而遭拒收,并被告知该券作废。“人民币缺角都还能兑换,凭什么这张券比人民币更牛?”刘小姐对此做法表示质疑。 记者昨日看到这张消费券正面盖有“东方美食城票券专用章”和据称是财务主管的私章,面额10元,左下角有缺损,略成弧形。背面的“顾客用票须知”则有“本券使用时需保
“和人民币缺损并不一样”,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监督部段建平主任认为,企业有权采取盖作废章、剪角或角票划戳等任一方式宣示“作废”,且无须告知消费者,如美食城确实使用剪角“作废”且票券已告知需保持完整无损,则并不侵犯消费者权益。他提醒,消费者应注意票券使用提示,当场发现问题当场解决,以免权益受损又吃哑巴亏。(来源:金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