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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被判离婚下午受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5:58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夏林杰唐琴凤)上午作为民事诉讼离婚案的被告人出现在法庭上,法院当庭判决离婚;当天下午又作为刑事诉讼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出现在法庭接受审判。前天,房段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房段与其妻小陈为琐事常有摩擦。去年7月3日晚,两人争执中,房用随身携带的刀片将妻子脸部划伤,房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羁押期间,房希望取得妻子的原谅,但心
灰意冷的妻子毅然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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