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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午饭应该在哪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20:07 今晚报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本报陆续接到来自本市十几所小学的百余位学生家长的有关小学生午饭问题的反映。随着新学期的开始,学生们又回到了校园。但是一些学校规定学生午饭必须要在学校就餐,或者由家长接回家;学生不能到校外就餐,也不能让家长或校外人员送餐到学校。这样的规定招致许多学生和家长的抱怨。学校的这种做法到底有无利弊,对此不同学校、学生及其家长有着不同的看法。

  当事学校:

  为学生也为学校

  实行这种规定的学校不但市区有,郊区也有。这些当事学校解释说,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因为学生所交的饭费里包括了学校的管理费,不在学校买饭,也就没有向学校缴管理费,学校当然没有义务为在学校吃饭的这些学生提供服务。所以学生要么交费吃学校的饭,要么由家长接回。此外,有的学校则认为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学生。因为学生到校外小摊上吃饭很不卫生,对于学生的身体健康会带来不利影响。

  学生家长:

  这种规定讲不通

  不少学生家长对学校的这种做法非常不满。学校安排孩子在校吃午饭本来是件好事,但是作出这样硬性规定实在太霸道。南开区居民杨学军对有些学校的这种做法也不满意。杨先生介绍说,他的孩子现在上小学六年级,以前他孩子就读的学校也实行这种办法,孩子也在学校吃,但是学校午饭不符合孩子胃口,一方面造成饭菜浪费,另一方面孩子放学回家就喊饿,长期以来,给孩子身体带来不利影响。后来,他们大人哪怕再累也要抽出时间把孩子接回家吃饭。北辰区的王荔对此也有同感。她的孩子正在上四年级。因为有时家长忙,希望从外面买点给孩子送到学校,结果遭到学校拒绝。其实,他们并不是交不起孩子的午餐费,主要是有时孩子不愿意吃学校的饭。在王荔看来,学校这样做是变相地收取费用,但家长对学校的这种霸道做法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提反对意见,因为孩子还要继续在这里上学。

  市教委小学处:

  没有明文规定

  有些学校采取这种硬性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呢?记者在采访市教委小学处时了解到,国家有关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学生必须要在学校就餐。如果家长对学校这些做法有意见,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他们将会认真对待。南开实验学校张慧颖校长也不赞同上述学校的做法。张校长介绍说,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学校管理的问题。在她看来,学生是否在校吃午饭应当是学生自愿的事情。学生带饭、家长接回或在外买饭以及在学校食堂就餐都可以,学校可以省去一部分管理的负担,学生和家长也可以满意。所以,学校对这件事的要求不能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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