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口被同学推倒磕掉门牙 律师说,同学家长要负责(2005-03-12 07:2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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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7:20 水母网 | ||||||||
水母网3月12日讯10日下午放学时,市区华侨小学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在校门口磕掉了门牙。昨天上午,孩子的老爷向晚报律师团提出咨询:究竟谁该为孩子的这颗门牙负责? 10日下午3时许,华侨小学小学生陆续排队离校,姥爷在不远处等着接自己9岁的外孙刘某。这时,队伍里不知哪个孩子往前推了一把,随着队伍刚刚走出校门的刘某丝毫没有防备,一头扑倒在地,结果脸和鼻子蹭破了皮,一颗门牙断了半截。
刘母告诉记者,孩子身体暂无大碍。但按医院要求,一年内每隔三个月都要带孩子复查一次。一年后给孩子戴上牙套。至于彻底修复,要等到孩子满18岁,牙齿基本定型以后。 姥爷问:学校应不应该对此负责?“倒不心疼那点医疗费,就是心里有点不平衡,总得有人负点责吧?” 记者昨天下午联系到了华侨小学校长。校长说,学校正在积极与家长协商如何解决。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查找那个“肇事”的孩子。“都说是自己被推后才推别人的。”学校至今不能肯定是谁真正推倒了刘某。 光远律师所李莉律师如是点评:按照学生意外伤害有关法律规定初步判断,学校在这起意外中没有责任。应该承担责任的是“肇事”小学生的监护人即家长。(邹刚李方) 今天值班律师:正涛律师所衣静涛律师。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