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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理赔款“钓”保险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9:5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为了使自己设下的保险骗局更完美,宋某竟然主动为生病住院的保险客户送上“理赔款”。日前,虹口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合同诈骗罪,决定对宋某执行有期徒刑3年。

  宋某曾经是一名保险代理人,他和客户潘先生夫妇签订了4份保险合同,当时他收取了这4份保险合同的首年保费。后宋某谎称4份保单的保费一起缴纳可以享受八折优惠,由此骗得4.2万元保费。宋某怕事情败露,就以潘先生夫妇的名义,擅自将两人的保险合同的通信
地址变更为他的地址,这样可以避免公司和潘先生直接联系。

  后宋某与保险公司终止保险代理关系,但他仍继续以保险代理人的身份向潘先生行骗。这一次,他谎称4份保单的保费一次性缴完可获六折优惠,最后,他骗到6.1万元。为了使自己的骗局更完美,在得知潘先生因病两次住院时,宋某主动送上了“理赔款”2000元。2004年5月,潘先生到保险公司询问保单状况时,才发现被骗了。

  顾琼 徐进(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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