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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检察院帮助死刑犯讨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1:44 云南日报

  新华社济南3月11日电(张晓晶、鲁剑)山东省莱芜市检察院为死刑犯讨回1万元欠款,此事最近在当地传为美谈。群众说,真想不到,检察机关不怕麻烦,连死刑犯的“闲事”都管。

  去年8月,家住莱芜市的韩继利杀死妻子,被莱芜市中级法院以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今年元旦前夕,韩继利写信给莱芜市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主动要求提审。提审时,韩
继利对检察官说,两年前在莱芜一家单位承揽了装修工程,对方拖欠1万多元工程款至今。他哭诉说,家中负债累累,两个年幼的孩子靠76岁的爷爷抚养,希望检察官帮助要回欠款,在被执行死刑前给孩子留下一点抚养费。

  得知韩继利的情况后,检察院领导马上派2名检察人员到韩继利家中了解情况,并赶往施工单位,证实确有欠韩继利工程款1万余元的事实。之后,检察院反复做工作,先后7次与欠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进行协商,最终将1万元拖欠工程款交给了韩继利的父亲。

  韩继利赴刑场前看到父亲的收条后,泣不成声地说:“我杀了妻子,被判死刑,罪有应得,感谢检察官帮我讨回了1万元欠款,我的两个孩子生活有一定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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