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检察院帮助死刑犯讨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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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1:4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济南3月11日电(张晓晶、鲁剑)山东省莱芜市检察院为死刑犯讨回1万元欠款,此事最近在当地传为美谈。群众说,真想不到,检察机关不怕麻烦,连死刑犯的“闲事”都管。 去年8月,家住莱芜市的韩继利杀死妻子,被莱芜市中级法院以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今年元旦前夕,韩继利写信给莱芜市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主动要求提审。提审时,韩
得知韩继利的情况后,检察院领导马上派2名检察人员到韩继利家中了解情况,并赶往施工单位,证实确有欠韩继利工程款1万余元的事实。之后,检察院反复做工作,先后7次与欠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进行协商,最终将1万元拖欠工程款交给了韩继利的父亲。 韩继利赴刑场前看到父亲的收条后,泣不成声地说:“我杀了妻子,被判死刑,罪有应得,感谢检察官帮我讨回了1万元欠款,我的两个孩子生活有一定保障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