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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走上歪路,17岁少年为了零食毁一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4: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通讯员 李国田 小蒋 金陵晚报记者 梁建恕 小平(化名)今年17岁,安徽涡阳县人。3年前来宁打零工,靠一点微薄收入维持生计。虽然有活干,但他还是经常饿肚子。用他自己的话说,“从来没有感到真正吃饱过。”这也最终导致他走上了犯罪道路。2004年4月,他在大街上碰见一个叫小龙(化名)的男孩,相处以后让小平奇怪的是,小龙从来不出去打工挣钱,却吃穿不愁,有时还大方地请小平去饭店吃饭,这让小平又佩服又纳闷。终于有一天,小龙带着小平来到一个小区里,他小声地吩咐小平在门口看着人,
然后自己从小区里撬锁推出了一辆摩托车。就这样,小平决定跟着小龙在各小区里盗窃摩托车。不料,他们在第三次盗窃时,被失主抓住,老到的小龙侥幸逃脱了。小平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徒刑,缓刑二年,罚金4000元。面对提审他的检察官,小平哭着说:“我恨死小龙了,是他带坏了我,”并发誓出去后再也不干了。因为小平尚未成年,很快被释放,但是释放后不到一个月,他再次碰到小龙。2004年l1月28日凌晨,小平再次跟着小龙来到南苑小区里,采用撬锁的方式,盗窃一辆“哈雷爱俊达”牌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500余元)。一路上两人得意忘形,小平也将车子驾驶得飞快。巡逻的民警见他们衣衫褴褛形迹可疑,便跟着追赶。坐在后面的小龙见势不妙,半途中溜了下来。小平驾车狂奔到了所街,被民警当场抓获。昨日,小平被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由于小平是在缓刑期内犯罪,因此,他将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等待他的将是不折不扣的铁窗生涯。

  检察官视点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小平第一次被公诉的时候有心悔改,因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法院从轻处罚,判处他两年缓刑,希望他能改过自新。可是缓刑期还没结束他再次犯罪,之前的刑期也将一并执行。办案检察官惋惜之余表示,小平的直接诱惑其实就是一些零食,加上法律意识淡泊,经不起不劳而获的诱因而走上犯罪道路,实在令人痛心。同时,小平如果释放后不再与原先那帮人接触,犯罪的机率可能会小一些。(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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