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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还债竟卖亲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云南籍妇女张甲为了还债,竟将不满四个月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昨天,制造这起拐卖儿童案件的相关当事人受到法律的严惩。泰顺妇女毛某因拐卖儿童被瑞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张甲因遗弃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债主张乙作为遗弃的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2年,在瑞安市仙降镇务工的张甲向张乙借了4400元。去年张乙多次向张甲讨债,
并以揭发张甲重婚相威胁,张甲迫于无奈,与张乙商量将自己与金某所生的三个多月大的儿子卖掉用于还债,张乙联系了买家毛某。去年11月份,张甲以10320元的价格将儿子卖给毛某,毛某以20300元的价格将男婴转卖给他人。事后因金某告发,被卖掉的男婴于第三天被追回。

  法院认为,毛某以赢利为目的贩卖婴儿,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张乙伙同张甲共同实施出卖婴儿,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遗弃罪。金玲艳 林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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