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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归原告车行再赔28.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4: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昨日,我省首例汽车消费双倍赔偿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央视“3·15”专题新闻中被曝光。

  达州市民朱敏前年在四川西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西林公司”)买了一辆本田车,去年他意外得知该车竟是一辆曾出过车祸的事故车,在达县交警队及保险公司都有事故处理、赔付记录。于是朱先生将西林公司告上法庭并提出双倍赔偿(本报曾报
道)。

  达县法院2004年8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购车款28.5万元,同时川S96789本田车由原告使用,被告支付原告合理支出2万元;诉讼费、保全费、勘验费等共计16190元由被告承担。被告上诉后,达州中院维持原判。随后达县法院强制执行,查封了被告两辆“猎豹”越野车,并定于2005年1月18日对车进行拍卖。然而就在1月18日,达县法院却突然收到了达州中院发来的一份《暂缓执行决定书》。朱先生及律师随即将该案情况及变故向央视“3·15”栏目投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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