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均2人伤于交通事故——交警提醒:超速行驶猛于虎(2005-03-13 07:1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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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7:19 水母网 | ||||||||
水母网3月13日讯记者日前从交警部门获悉,本周烟台市中心区内共发生交通事故77起,共有15人在事故中受伤,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超速行驶。 据交警部门介绍,本周交通事故多发生在北马路和大海阳路路段,其余路段事故呈不均匀状态。在事故发生时间上,上午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下午,而从发生事故的车型来看,出租车事故发生率较高,非机动车事故和行人事故也时有发生。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可以看到,驾驶员超速行驶仍是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为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超速行驶造成的事故后果极为严重,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超速行驶。 根据有关规定,驾驶员超速50%以下,罚款100元同时记3分;超速50%以上,视车型不同分别罚款300元、500元同时记6分。(通讯员刘建记者晓丹)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