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运输焦炭四被告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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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9:29 每日新报 | ||||||||
张敬李合 新报讯【记者张敬通讯员李合】本市一对夫妻伙同2名外来打工人员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的焦炭,日前,分别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现年 50岁的西青区大卞庄村民李某(女)事前指使其丈夫孟某制作了盗窃焦炭用的耙
在开庭审理中 4名被告人对上述事实均供认不讳。法院根据 4人犯罪的事实、盗窃数额、情节等,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 17000元;张某被判有期徒刑 2年,罚金 15000元;周某被判有期徒刑 2年,罚金15000元;孟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 2年,罚金 1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