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保护乘客放走劫匪?(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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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8:44 沈阳今报 | ||||||||||||
记者贾晓东任彬源实习生金楠/文李浩/摄 “谁割了我的裤兜?” 据受害人陈秀卫介绍:“昨天,我和小李在沈阳长客西站坐车去辽中,大客上有50多人,我的座位靠着窗户。11点30分左右,刚过大潘,一个坐在小李左边的小伙到我旁边的窗户那儿向外吐痰,接着我就发现兜里的100多元钱和一副眼镜不见了,损失不是很大,我也就没声张。小李睡着了,我突然看到那个人的手伸向小李的左裤兜,看见我看他,他就把手缩回去了,我拍醒小李检查了一下,没发现丢什么。不知什么时候,小李的左侧裤兜到底还是被人用刀片豁开了,但钱包没来得及拿走。”“他就是小偷!” “就是他,他偷东西!”陈秀卫大叫一声,车上所有人都向这边看。“说谁呢,谁偷东西了?”那小偷也“不甘示弱”地大声喊道。这时,一直站在前边的两个小伙手持弹簧刀冲了过来。“你敢多嘴?谁也不许动,再动就捅死你们!”其中一人边威胁边用手摁住陈秀卫,另两个人用手抓住车内扶手给陈秀卫连续几个“撑杆踹”,并用拳头将陈的脸、脖子和头打伤多处,车窗也被踢碎。 “为什么放他们走?” 陈秀卫说,打了一顿后,3名劫匪向车门走去,他们叫司机停车,大客司机就把他们在彰驿放下车,而且还在车后10米处与他们说了什么。陈秀卫看他们3人下了车,立即拨110报警。“我觉得我们是在客车上出的事,所以车主应该负责任。再说,我还怀疑司机和歹徒是一伙的。” 车牌号为辽AX1494的大客车主陈某说:“当时因为那3个人持刀,车里的人都慌了,我的车也被砸了,我也是受害者。我也是为了保护车里的乘客才停车的。他们说我和歹徒是一伙的,这是诬陷,如果他们有证据,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客车有保护乘客义务!” 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的李振革律师认为,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的方式逃避抓捕,他们的行为已从盗窃演化为抢劫。承载受害人的车辆是营运车辆,有义务在保证乘客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如果受害者可以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机或车主在没有受到人身安全威胁的情况下,放任犯罪分子逃离现场。那么车主应该承担部分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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