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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通知”贴在大门上让人不舒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8:4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自家门上被贴上水、电、煤各种催账单,许多居民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但哈尔滨市的一位居民王先生给本报编辑部来信说,前几天他出差回来,发现自家大门上贴着水费和电费交费提示单,他认为这种做法有侵犯他名誉和隐私权之嫌,不管怎么说,将个人信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总感觉到有些别扭。

  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的一些居民小区,发现各种各样的电费、水费催缴通知赫然贴在
一些单元的电子门上。“在我们小区,水、电、煤各种催账单经常都是贴在单元的电子门上的,有时‘好心’的邻居还会提醒‘你们家这个月用的电挺高啊’,感觉家里用了多少水、电、煤,都成了公开信息。”哈市道里区河松小区居民张女士的看法颇有代表性。

  记者采访一位供电局收费员,他告诉记者,供电局对找不到的客户一直是采取这种方式,而且现在的催账单措辞很客气,就是提个醒,并没恶意。

  哈市红旗小区的李小姐说,居民拖欠水电煤气费,不排除有的人恶意躲债,但很多居民是因为疏忽没有及时缴纳水电费,这种催款方式收费员是省事了,但这些是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该被贴在门上。况且电子门被贴的面目全非也有碍观瞻,如果水、电、煤账单能像手机费、电话费那样穿上“外套”,装进信封投进信箱,起码对我们是一种尊重。有的居民认为如果门上的账单贴得太多,说明这家长期没人住,很有可能把贼招来。

  哈尔滨某律师事务所的王赛鸿律师认为,这种做法还不能算是侵害名誉,因为在法律上规定的不是很明确。至于侵犯隐私,我们国家的起点较低,一般是指身体方面或婚姻方面的信息,还有就是大众接受的关于电话、手机和E-mail这种个人信息,欠费通知单算不上。不过这种通知方式让居民很不舒服,它还是有欠妥当的地方。(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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