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房被转卖获双倍赔偿三亚消费者维权实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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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9:1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各种各样的“消费陷阱”也层出不穷。本报记者特地从发生在三亚的12315维权事例中,择取部分,希望能给消费者带来一些启示。 多收一天房钱,退款 去年国庆节,游客刘先生在三亚某五星级酒店预订了4间房住4天,每间房每天260美元
刘先生觉得不合理,认为实际入住时间并未超过4个24小时,即使要如此收费,酒店也应提前告知,遂起纠纷。经三亚12315台人员调解,酒店同意退回人民币8320元。 乘船受伤获赔2万元 今年1月26日,游客王先生去三亚西岛旅游。坐快艇时,面对大海的美丽,王先生陶醉了,情不自禁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振臂欢呼。恰在此时,一个大浪打来,船体猛地一颠簸,王先生站立不稳,打了一个趔趄。谁知脚下正好有一滩积水,由于管理人员未及时清扫,已长出了青苔。王先生脚下一滑,重重地摔倒在甲板上造成骨折。旅游公司迅速将王先生送到医院救治,却认为事故是王先生不遵守公司安全规定造成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315调查认为,王先生未遵守安全规定,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旅游公司管理人员未及时清洁船甲板,使快艇存在安全隐患,在乘客作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时,又未能及时制止,工作疏忽是导致游客不慎摔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经反复协调,旅游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给消费者2万元的医疗费用。 到期不交货,赔偿 去年12月28日,三亚市民王先生在三亚某门业店订购一批木门,预付订金7000元,约定交货日期为2005年1月8日。但当他按时上门取货时,该店却说还没做好,让王先生过几天再来。如此反复数次,总是不能如约交货。王先生非常生气,说如果不能做,就退还订金,不要故意拖延。可店老板却推脱说:“近来很忙,再等几天。” 几天过后,门业店仍不能交货,老板又以同样的理由拒绝返还订金。12315台人员调查指出店老板不遵守合同约定的错误,并责令其退还全部订金,并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1000元给消费者。 一房两卖加倍索赔 从东北到三亚经商的徐女士看中了位于大东海附近的一栋高层建筑。去年6月,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并交付订金5万元。 可随着楼层的增高,徐女士心里感到不安,为什么至今仍不签正式的售房合同?一问才知道,在这几个月时间里,该房产已增值许多,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已将徐女士预订的房屋转卖给他人。在徐女士的质问下,开发商答应只退还订金。但徐女士不同意。 12315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此类情况应按国家关于预售商品的有关规定来处理,支持徐女士提出加倍赔偿的要求。在多次向开发商宣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指出开发商这种做法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应按规定给予消费者赔偿。经反复协商,开发商最终同意双倍赔付徐女士10万元。 (本报三亚3月13日电) 作者:吴钟斌 孙乐明 傅念国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