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留下的塑料布酿成车祸 车主怒告广西高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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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27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邕宁讯(记者 杨青生)南宁一驾驶员在柳南高速公路上行车时,突然遭遇前面车辆掉下的一块塑料布,致使车辆撞向路边挡堵墙而翻车,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司乘人员在惊魂中万幸脱险。日前,车主怒将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 昨日,事故当事人王先生向记者回忆了事故过程。
2月27日晚上7时30分左右,王先生驾驶一辆富康小轿车在柳南高速公路上由贵港向南宁方向行驶,行至689公里+900米处时,王先生突然发现路中间有一拱起的东西,因不知是何物,为求安全,王先生本能地打转方向盘躲避该物体。岂料,该物体竟然随风掀起并盖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王先生一下子成了瞎子司机,他只能凭意识往路边打方向盘,汽车撞上挡堵墙后翻入排水沟里。王先生及另一名同事从车厢钻出来,竟奇迹般没有受到创伤,慌忙拨打110报警。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第五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见到车辆损坏严重。造成交通事故的“祸首”原是横在路中间的一块蓝红相间的塑料布,估计是从过往货车上掉下的。经警方测量,塑料布长达8.5米,宽2.5米。 3月7日,警方根据现场勘察取证分析后,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认为王先生正常驾驶车辆,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该事故为意外交通事故,王先生无责任。 邕宁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这辆被撞的轿车损失作出估价鉴定,该车损失金额为4.5万多元。 王先生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安全性非常重要,因为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许多是严重事故,因此,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该严格认真排除高速公路上的一切安全隐患。自己及同事这次在事故中虽然万幸逃过一劫,但是,难保以后再发生类似事故时每个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所以他决定状告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让他们赔偿这次车祸造成的损失,更让他们以后重视履行好自己肩负的保障公路安全的责任。 3月10日,邕宁县人民法院受理了王先生状告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