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服装商城的冒险生意引起管委会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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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1:26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雁冰)“这几个店铺开在消防通道口,一旦出现火情肯定影响疏散,简直是要钱不要命!”新华服装商城的商户们纷纷抱怨。 接到举报后,3月11日记者来到位于新华集贸市场内的新华服装商城。商城共有4层,分为南北两区,每区一层各有四个通道通往外界。商城内商户约有六七百户,以经营服装为主。
在商城南区记者注意到,商城南区的南门和北门出口处各建了一个店铺,店铺将消防通道口占去四分之一。北门的店铺是由四个铁制卷闸门构成的,记者在靠墙的卷闸门与墙壁的缝隙中看到,消火栓被严实地挡在两个墙缝里无法拿出。随后记者又在商城南区南门和北区南门看到了类似的情况:消防通道被占,消火栓被封在卷闸门后。 怎么有人敢把店铺开到消防通道口?附近商户们告诉记者,这几个店铺是去年9月份开的,3个店铺一夜之间就建成了,事先一点征兆都没有。由于这几个店铺威胁到大家的安危,他们也曾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商户告诉记者,几个店铺所在的消防通道疏散口与外界相邻,对于商户做生意来说是个比较显眼的位置,属于“黄金地段”。 随后记者来到新华集贸市场管委会反映此事。管委会办公室王主任将情况详细记录后表示,管委会一直很重视市场内的消防工作,他们会马上和新华服装商城负责人联系,调查并解决此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或者擅用、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