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见义勇为 司机却放走歹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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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3: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3月14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通讯员张水萍)车上有人行骗,乘客见义勇为力擒歹徒。客车司机不但不出手相救,反而放走歹徒。这是近日发生在宁波的一件“怪事”。近日,宁波市北仑区法院依法判决宁波某客运公司赔偿受伤乘客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据了解,宁波某公司员工张某、刘某两人乘坐宁波某客运公司的客车从宁波赶往慈溪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在车上与不法分子进行搏斗致伤,属见义勇为行为,并非自己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张某等人遭歹徒伤害,被告工乘务人员应尽力救助。但是,该客车乘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作为承运人工作人员的法定救助义务,致使旅客在其运输工具上发生非受害人自身原因所致的人身伤害,违反了应将旅客及时、安全、实际地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其行为构成违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