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赫岩 通讯员 杨建国)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客管办获悉,连日来客运稽查执法人员连续查获了多起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不使用计价器议价多收费现象。调查核实后,对4名多收乘客几元钱的司机除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乘客多收的车费外,对每人还处以了最多高达1000元的罚款,并于昨日全部执行完毕。
3月7日,驾驶津E25416大发出租车司机赵某从西河桥应租一名乘客到火车站,不使
用计价器议价收费20元,此趟业务应收16.7元,多收3.3元;3月5日,驾驶津E10864夏利出租车司机王某从天津工业大学附近应租两名乘客到天津站后广场,不使用计价器议价收费10元,此趟业务应收8元,多收2元;2月26日,驾驶津E12803大发出租车司机李某从解放南路环渤海装饰城附近应租一名乘客到八里台,不使用计价器议价收费20元,此趟业务应收16.7元,多收3.3元;2月24日,驾驶津E25736夏利出租车司机于某从白庙长途客运站应租一名乘客到天津站,不使用计价器议价收费15元,此趟业务应收12.5元,多收2.5元。这几名司机虽然多收的车费仅仅几元钱,但其行为均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最后都受到严厉处罚。接受处罚后,这些司机都表示了深深的懊悔,并希望告诫广大同行,运营中一定要遵纪守法,打表运营,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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