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斤种子错发晚熟 700户农民申诉半年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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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5:28 新华网 | ||||||||
3月5日,包头市固阳县4个乡近700户农民经过半年多的申诉,终于讨回了公道:因错发晚熟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的承德某种子公司及固阳县种子公司最终将90万元补偿款送到了他们手中。 2003年11月,固阳县种子公司从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有限公司购买“承单22 号”玉米种子3万斤,由于供货方属正规大型种子销售企业,有品质保证,又是多年合作伙伴,
2004年6月中旬,该县种子公司收到一份由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有限公司代表送来的函件,大意为由于该公司加工程序错误,导致固阳县种子公司从其处购进的部分玉米种子种到地里后有不能按期成熟的可能。由于当时玉米正处于生长期,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公司代表与固阳县种子公司商定,待玉米成熟期过后,根据农民实际减产程度,予以合理补偿。由此引发了一场因种到地里的玉米不能按期成熟而导致的农民与固阳县种子公司,固阳县种子公司与中种集团承城种子有限公司的索赔事件。 接到中种集团承德种子公司函件后,固阳县种子公司立即向固阳县农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固阳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县农业局与种子公司作好种苗的观察鉴定工作。2004年8月上旬,固阳县种子公司在多次实地观察的情况下,又邀请了包头市种子站的专家深入农田对正在生长的该批玉米植株就能否按时成熟进行了专门鉴定,并拍摄了相关照片。经鉴定确认,固阳县种子公司购进的3 万斤玉米种子中,小部分是“承单22号”,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可按时成熟;大部分不属于该品种,不能按时成熟。看着玉米成熟期将至,而大部分玉米仍未抽穗散粉,农民着急,固阳县农业局和种子公司的领导着急,固阳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更急。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把由于错种成熟期过长的种子而招致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8月11日,固阳县政协、农业局、种子公司领导专程赶赴承德市,与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有限公司商议补偿事宜。经初步谈判,商定按亩播量2.5公斤每亩计算种植面积,按6000亩玉米种植地予以补偿,初步约定补偿65万元人民币,但未实际付款。 种子公司领导等人返回固阳县后,立即书面给种植该批种子的乡政府下通知;告知村民凡从固阳县种子公司及其销售网点购买了该批种子的,可凭购买种子时种子公司开据的票据来种子公司领取补偿款。根据各农户的减产程度,旱田补偿标准为每亩80元,水田补偿标准为每亩100元。与此同时,固阳县种子公司专门印制“承单22 号”玉米种子种植情况调查表,表中列明购种数量、地点、时间、种植情况(水旱地)、票据号、成熟度等情况,经乡政府、村委会配合,发放给种植户,并派工作人员深入乡村调查了解情况,摸清损失底数。 由于农民受损程度较为严重,固阳县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召集县农业局、工商局、种子公司负责人参与协商赔付事宜,并成立了专门理赔小组。县领导、农业局负责人、农业专家、信访办负责人、农民代表等人10月下旬至11月底先后4次赶赴承德,与中种集团承德种子有限公司就理赔数额进一步交涉,最后商定由该公司补偿农民购种款及种植损失90万元,另以价值20万元的玉米种子作为赔付。 2004年年底收到补偿款后,固阳县种子公司印制了补偿花名表,按照县农业局理赔小组理赔方案,根据农民持有的购种票据及实际损失程度,按照每亩地90元—150元的额度,对购种农户的购种款及种植损失进行了合理的补偿。 如今,大部分持有票据的农民已按补偿标准领回了补偿款,对一时找不到票据的农户,固阳县种子公司承诺凡能够出示从该公司购买“承单22 号”玉米种子票据的,都严格按照该标准予以补偿,不受时间限制。 由于中种集团承德种子有限公司尚有价值20万元的玉米种子未交付固阳县种子公司,另有部分农民因票据遗失未得到补偿,固阳县种子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向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有限公司追索该批种子,并进一步做好农民善后补偿工作。现在补偿工作仍在继续。 经历了这次事件,固阳县种子公司经理王文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这件事情给我们种子经营部门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设检验设备,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为农民把好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文/苏永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