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嫌犯盗用别人身份证 自称三陪女敲诈79名干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8: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三水讯 “我是一名‘三陪’小姐,曾与你有过关系,并掌握了证据。请快速在指定账户里存入500元。否则,肯定让你有麻烦!”近日,敲诈勒索全国各地79名领导干部共计39500元的兰某、傅某分别被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 2004年2月,三水区公安分局先后接到该区20多位区领导及直属单位领导的报案,他们都称收到了来自辽宁省沈阳市的勒索信,发信者自称是“三陪小姐,曾与你有过关系”,
当月13日,三水公安办案人员在沈阳警方的协助下,很快找到用于接收勒索款的银行账号的户名李丹本人,经证实李丹的身份证早已被盗,上述账号是别人盗用她的身份证开设的。 通过对勒索信的分析,办案人员发现案犯对各地党政领导的姓名、职务等资料都了如指掌,因而判断犯罪分子很可能通过互联网上的各地政府政务网页获取有关领导的资料。同年2月16日,在顺德区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三水公安办案人员获知一条关键线索:抚顺市望花区海城街25号楼某住宅住户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月21日下午,三水区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在上述地点成功抓获了正在制作勒索信的兰某、傅某两人。缴获电脑、打印机、4部手机、600个已贴好邮票的信封、两大包B5型打印纸以及“李丹”和其他人员的身份证和以此开户的存折一批。在缴获的电脑里,办案人员发现勒索信和信封内容的电子文档与三水区收到的信件是一致的。(林永望 王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