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揭案底 午夜杀同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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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1:27 半岛晨报 | ||||||||
两案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晨报讯 (王军忠 首席记者王勇实习生李茹楠)因同乡知道自己杀人犯罪的案底,便伙同他人杀人灭口,昨天,罪犯王坤、王学忠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来连打工的王坤与在大连开出租汽车的韩东(化名)都是吉林省辽源市人,因韩东知
王坤为此专门购买了一把西餐刀和一把水果刀。2002年11月29日晚,王坤给韩东打电话,谎称打算用他的出租汽车到瓦房店市拉两个人,并许诺给200元车钱。考虑到与王坤是熟人,又是同乡,韩东毫不犹豫同意了。出发前,王坤向王学忠交代,上车后看他的眼色行事,并将水果刀给了王学忠。 韩东如约开车拉王坤和王学忠驶向瓦房店市,30日凌晨2时,当韩东驾车驶离高速公路即将进入瓦房店市区时,王坤给王学忠使了个眼色,坐在后排的王学忠便持刀架在韩东的脖子上,将其喉咙割破,王坤则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用刀朝韩东的胸部捅刺数刀。 韩东挣脱跑下车,王学忠又追上用尖刀朝其连刺数刀,致韩东心脏、肺动脉、肺脏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之后,二犯又将韩东尸体抬到出租汽车后备箱内,王坤从韩东身上翻走人民币现金200元和价值人民币1520元的手机一部。然后,王学忠将出租汽车开到大连市内抛弃。 2002年12月7日,王学忠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2003年2月16日,王坤的父亲带领公安人员在其辽源家中将王坤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王坤还于2001年11月10日晚8时许,在吉林省辽源市一网吧门前,因琐事与王慧胜发生口角,继而厮打在一起,王坤用刀朝王慧胜胸、腹部连刺数刀,致其左心室破裂、胃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学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王学忠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2人的死刑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