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公司侵犯名誉权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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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2: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打假第一人”王海所在的大海商务顾问公司在网上发表一篇文章,被市二中院终审认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记者昨天获悉,法院认定大海商务顾问公司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抚慰金500元。 被侵犯名誉权的是王海昔日的合作伙伴萧芷茁。王海与萧芷茁在1998年相识,当时萧
2004年5月31日,大海公司网站上刊登署名WG的文章《王海在线纠纷始末》,叙述王、萧两人的恩怨始末。文章中出现了导致大海公司输官司的措辞:“2000年,得悉萧陷入婚姻危机,王海出资邀请萧携子到北京旅游散心。其间恰逢王海南宁事件,萧陪同王海夫人到南宁协助发表声明处理假新闻问题”;“鉴于萧不能在试用期(磨合期)内拿出确定性的经营目标,为防范商业风险和维护萧的自尊,王海决定引进风险投资,由新的公司来顾全萧的脸面……” 萧芷茁认为,该文章内容失实且涉及自己的婚姻状况等个人隐私,对其人格造成损害,因此向王海的公司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及1310元的经济损失。大海公司则拒绝赔偿。 法院认为,《王海在线纠纷始末》中有关萧芷茁业绩、住房来源、2000年“婚姻危机”等表述失实,文中诸如“顾及萧的脸面”等部分用词有贬义,对萧芷茁的社会评价造成消极影响。法院判决大海公司在其网站上撤除侵权文章,并在相同位置登载向萧芷茁赔礼道歉的文稿,赔偿萧芷茁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此外,王海为争夺“wanghai.com”域名的使用权,又将为萧芷茁转移域名的两家网络运营商告到市二中院,案件还未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