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购买假药 药监局给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8: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高巍)今后,如果您发现在零售药店购买了假劣药,在向药监部门举报投诉以后可以先获得购药款,然后再由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昨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我省酝酿今年在全省选择1~2个城市开展试点,凡在当地市零售药店购买了假劣药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消费者到市局稽查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在立案查处前,由药监部门先行退付消费者购药款。省内其他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省药监局表示,对消费者举报、投诉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目的是为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假劣药品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药品投诉多来自“街头义诊”

  晨报讯(记者 高巍)据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年初开始,投诉热线已经收到举报投诉药品的电话182个。大部分的投诉都是市民对药品效果不满而产生怀疑,而原因往往是轻信街头卖药、义诊等活动买下的药品。

  由于卖药者具有强烈的流动性,特别是“送药上门”更加不要轻信,一旦药品出现问题管理部门很难找到责任人。市民可到国家食药监管局网站上查询药品的真伪,并在购买时注意看准药品防伪标识。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82510401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