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菲律宾船员当“蛇头”在宁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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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9:2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带一名偷渡客上船,可赚取1700美元。近日,两名菲律宾船员因运送他们偷越国境被判刑。 2004年6月至7月间,菲律宾籍船员卡利托·卡巴泰、罗森·布罗迪丝与韩国人金某联系商定,由他们从中国港口将几名中国人随二人工作的奥地利籍“赛尔西”号货轮偷带至韩国,每偷带一名人员收取1700美元,其中300美元由偷渡人员登轮后支付。偷带成功后,所
2004年7月中旬,“赛尔西”号货轮停靠张家港,卡巴泰按事先约定,欲将叶晶等四名偷渡人员偷带上船,后因故暂停偷带。同年7月25日,“赛尔西”号货轮再次停靠张家港永嘉码头,卡巴泰、布罗迪丝在约定地点接到叶晶等三名偷渡人员。布罗迪丝因需值晚上八点的班,故其先行离开回到“赛尔西”号船上。回船后,其通过手机短信与卡巴泰多次联系,通报码头及船舶情况,以便卡巴泰择机带人上船。晚7时50分许,卡巴泰引带叶晶等三人至“赛尔西”号轮附近,当叶晶等三人登上“赛尔西”号货轮舷梯时,被张家港边防检查站执勤哨兵发现并当场抓获。 南京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卡利托·卡巴泰、罗森·布罗迪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卡利托·卡巴泰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处罗森·布罗迪丝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作者:郑娜 冒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