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寸房基地 换来三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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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18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近日,义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审判长庄严地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去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某之母王氏因房基地与其邻居赵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此时,李某赶到时恰与赵某的丈夫于某相遇,二人不容分说,也打在一起。李某用菜刀向赵某和于某连砍数刀,经鉴定,于某伤情构成重伤,赵某伤情构成轻微伤。事后,李某到公安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主动报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应予从轻处罚。但因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赔偿,而被害人赵某、于某在起因上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对被告人李某酌予从轻处罚。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款、第六十七条一款、第七十一条一款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无论是朋友之间,还是邻里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与纠纷,然而,只要相互谦让,相互理解和包容,一切矛盾都会迎刃而解的。而本文中的李某及母亲王氏与于某夫妇,仅仅因为一寸之余的房基地,竟然打得头破血流,甚至还蹲进了班房,实在是不值得。希望通过这一案例提醒人们:遇事切莫一时冲动,否则,触犯了法律,悔之晚矣! 作者:李阳 郭文杰 毛枫 记者李光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