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乱停车辆将被粘贴处理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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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58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伟利)从即日起,交警将对街头乱停乱放车辆粘贴“道路交通违法停放通知书”。这是市交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为规范市区机动车停车秩序、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而采取的新举措。 对于在市区禁止停车标志标线明示范围内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人行道内压占盲人通道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市区主干道内占用车道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且
违法车辆驾驶人应按“道路交通违法停放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停办该车一切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