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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抚育孙子儿媳反告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1:0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金寨县汤汇镇吴老汉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勤心抚育孙子,却被儿媳告上法庭,说自己侵犯了她的监护权。

  吴老汉老伴虽也去世,但与儿子、媳妇及孙子(1999年7月生)在一起生活,一家人其乐融融。但天有不测风云,2002年3月,儿子遇车祸身亡。后儿媳李某将孙子带到外地打工谋生。吴老汉独自在家过着思子念孙的难捱日子。经与在某小学教书的女儿合计,吴老汉花
数千元包车到外地找到儿媳李某及孙子。经协商,儿媳李某同意吴老汉将孙子带回家过一段时间。2004年10月,李某赶到吴家欲带走孩子,吴老却只准李某看看孙子而执意不让其带走,后索性将孙子送到女儿所在学校读书,对李某避而不见。2005年2月5日,李某一气之下将吴老汉告上法庭。

  近日,金寨县南溪法庭审理认为,监护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死亡,具有监护能力的母亲是监护人;祖父母只能在孙子女的父母双亡或均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或者经孙子女的父母委托,才对未成年孙子女行使监护权。吴老汉未经儿媳李某同意强行对孙子行使监护权,这就侵犯了李某的监护权。诚然,吴老汉不惜包车到外地把孙子接回上学,悉心照料,精心养育,充分体现了祖父对孙子的一片爱心。但吴老汉年近六旬,且听力不好,老伴去世,体力每况愈下,对孙子难以担负监护责任;而儿媳李某年轻,精力充沛,且在外打工多年,收入稳定,具备了较强的监护能力。为了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权衡利弊,法庭调解吴老汉将孙子交给儿媳李某带走抚育。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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