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状告单位讨学籍 是请假回家还是擅自离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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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1:39 云南日报 | ||||||||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长沙籍研究生王某,因寒假后未返回,开学16天后被研究所作出“勒令退学”的决定。昨日,王某随母亲来到昆明,与母校对簿公堂,请求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撤销研究所作出的“勒令退学”决定,恢复他的学籍。 据王某称,2003年寒假,他向导师朱某及研究所人事处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因查找资料要延长假期才能返回。王于同年1月26日离所回长沙老家,3月17日(王称是开学后的第
今年2月2日,王将研究所告到法院,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时,由于王在家照顾生病的父亲,其母亲从长沙赶来为他打官司。而研究所对王某起诉的程序提出了异议,法院决定先休庭,待程序问题解决后择日开庭审理。昨天,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王某和他的母亲一同来到昆明。 庭审中,研究所认为他们作出的退学处理决定是合法有效的。为了证明王是未请假擅自离开,研究所向法庭出示了两张机票和一份考勤表,两张机票证明2003年1月26日至27日王的导师到外地出差,考勤表证明人事处负责人此时也因事未上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对本案将择日宣判。 柏立诚(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