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路小学昨作出决定,责成老师将钱还给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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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1:52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连续报道了《学生每天带5元准备罚款》等系列报道后,昨天,中山南路小学对朱巧宁老师作出处罚,责令朱老师停止对孩子罚款,并立即将钱退还给孩子。昨天,几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朱老师仍在班上查到底是谁的家长向报社“告密”。她常常利用整堂课的时间来查这件事,这样的行为不但造成了课时量无法完成,还给孩子精神上造成紧张感。家长们为此更是担忧不已。
中山南路小学校长梁彦基告诉记者,朱巧宁在班级以罚款代教育一事违反了教师职业要求,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现他们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意见对朱巧宁作出如下决定:首先,从即日起朱老师必须停止对学生进行罚款;其次,立刻退还学生罚款,并在下班前将明细账交给学校;第三,2005年3月15日下午下班前写出深刻检查交给学校。 实习生施娇娇金陵晚报记者苏丽萍 (编辑田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