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丧事行为规范请记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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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2:20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解建国)从今天上午本市召开的清明祭扫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今年清明祭扫高峰即将来临,将接待群众达300万人次,比往年人数要增两至三成,并确定其中有七个高峰日。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有关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移风易俗,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今天出台了八条市民丧事行为规范。
据了解,祭扫日从3月26日开始至4月10日,这当中确定3月26日、27日,4月2日、3日、5日、9日、10日为七个高峰日,祭扫地点包括第一殡仪馆、第二殡仪馆、第三殡仪馆、天津寝园、天津憩园、静梦园6个市区殡葬部门兴办的公墓和西城寝园、天福陵园、永安公墓等6个内资合作兴办的公墓,加之各郊县设有的殡仪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