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来淄博打工 民工被2000元路费“绊”住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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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2:3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3585000热线3月14日讯(记者殷长晓)几名民工从菏泽来淄博打工,工程施工方支付了2000元的路费,几天后,民工以住宿条件太差为由想要离开工地时,被施工方告知,需要先把2000元路费还清才能离开。在记者和淄川区建筑管理处的协调下,施工方同意免除民工的路费,滞留几天的民工终于离开了工地。 3月13日晚,赵先生反映,他的老乡一行12人是3月10日早晨从曹县来到淄川区黑旺镇
今天10:00许,记者见到了反映情况的赵师傅和他的曹县老乡。刚从黑旺来到淄川的杨学安师傅告诉记者,现在他们的工头赵某等还留在黑旺。 10:30许,记者在淄川区建筑管理处联系到施工方的王总经理。王总经理告诉记者,当时约定车费由施工方支付,但没想到这些民工刚干了几天就要离开。现在公司已经支付了2000元的路费和民工的部分生活费,所以一些民工离开时遭到了工地保安的阻止。 在淄川区建筑管理处和记者的积极协调下,13:30许,王总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和该项目部的负责人进行了协调,决定不再向民工索要2000元路费,几名民工现在已经离开工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