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中国消费者组织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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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4:14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记者朱建英)报道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近年来中国社会非常关注的事情,中国的消费者组织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14日的北京天气晴好,在北京市郊区的一个农贸市场,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正忙着给来赶集的农民发放消费知识手册等资料。拿到资料的农民们争相
帮助农村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是近年来中国消费者组织重点做的工作之一。中国有9亿农民,假劣农业生产资料等问题损害了很多农民的利益。据2004年的消费投诉统计显示,农民最关注的就是农业生产资料问题。为此,中国各地的消费者协会以送消费知识下乡等方式,帮助农民学会如何辨别真假产品、怎样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等,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先生介绍说:“(我们帮助农民维权的工作,)一个是在当地为农村消费者做一些实事;再一个呢,就是通过大家来宣传,进一步帮助农村消费者。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历来是国家高度关注的问题,(全国)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必须要考虑到农村的发展。这也是我们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商品房、汽车、金融、餐饮、电信等是中国城市居民消费的热点领域,其中最主要的是这些领域的消费合同中,常会出现一些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剥夺消费者权利的不平等合同条款。为此,每隔一段时间,中国消费者组织都会从不同领域着手,点评一些行业的不平等合同条款,帮助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保护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先生介绍说,目前,专家们已经点评了商品房、汽车、保险等领域的不平等条款,并督促这些行业改正不平等的合同内容,消费者对消费合同的重视程度也得以不断上升。 “这两年,我们进行了格式合同条款的点评,一共点评了49条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这些都激发了消费者对消费合同的重视,使他们了解到一些对自己维权有用的法律法规的常识,以此来和商家、和经营者从合同方面来争回自己的权益。” 为了方便城乡消费者及时反映消费信息和随时投诉,中国消费者组织和工商管理部门还建起了网上“3·15”,向消费者传递消费知识,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中国各地的消费者协会还经常与地方政府、企业联手,介绍新产品的使用知识、防范老产品的缺陷,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消费者组织的努力使中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不断推进。据统计,过去20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了消费者的投诉近900万件,经过处理,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60亿元人民币。(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