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女能否进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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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4:54 扬子晚报 | ||||||||
28岁的孟宁昨天刚刚做了从去年12月以来的第三次尿检,结果再次呈阴性,这意味着她近4个月来的努力戒毒有了改观,在建邺区滨湖街道兆园社区,她恳求薛主任道:现在可以给我办理低保了吧?薛主任不无担心地说:是可以办了,但我们还是很担心你再吸上呵! 孟宁十一二岁时父母离了婚,她被判给父亲,不久父亲再婚,孟宁与继母的关系一直很紧张。中学一毕业,她就南下广州打工,在酒店里当服务员,这期间结识了一帮朋友,在
眼看一个大活人被情感和毒品折磨得不成人形,几个主任伸出援手,给她洗澡洗衣服,不厌其烦地做孟宁父母的工作,终于融洽了父女间的感情,大家一起把孟宁送往医院治疗。社区拿出1300多元钱支付了相关费用。去年底,她来到社区,要求进行尿检,结果是阴性。根据低保《细则》的要求,有吸毒前科者必须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吸毒,方可予以办理,但是一经发现再次吸毒,低保待遇立即无条件取消。孟宁陈述道,因为和继母关系紧张,她现在迈皋桥附近租了一间房,眼下身子还很虚弱,找工作的可能性不大,全部靠父亲给点生活费。几位主任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她现在是符合条件申请低保,但我们很担心她再次走上老路。 孟宁告诉记者,眼下她特别渴望进入低保,因为今年5月她还有一次大手术,费用高达8000多元,“虽然有父亲接济我一些,毕竟差得太多。进入低保后,我每月的保障金也只有200多元钱,只能简单维持生活,但医疗部门有规定,对低保人员可以减免一定的费用。”她态度坚决地说:“我去做尿检就是为了所有关心过我的人,现在我对生活充满信心,等我身体恢复了,将出去找工作回报所有曾经关心过我的人。”本报记者 董婉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