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青睐遗嘱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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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5:1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刘晓峰)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公证处获悉,近两个月来,办遗嘱公证的老人突然多了起来,仅两个多月的时间便有100余位老人办理了遗嘱公证,再婚老人占了近八成。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财产两方面。老年人法律意识的提高成为遗嘱公证增多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目前,到鞍山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年龄多数集中在60岁-70岁之
鞍山市公证处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多数再婚老年人双方都有子女,如果在财产继承方面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纠纷,给再婚生活蒙上阴影。办理遗嘱公证可以事前明确财产到底应该怎么分配,减少不必要的争端,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较好途径。遗嘱经过公证后,其真实性、合法性得到确认,具备了证据的特点,可有效保护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