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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青睐遗嘱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5:13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刘晓峰)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公证处获悉,近两个月来,办遗嘱公证的老人突然多了起来,仅两个多月的时间便有100余位老人办理了遗嘱公证,再婚老人占了近八成。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财产两方面。老年人法律意识的提高成为遗嘱公证增多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目前,到鞍山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年龄多数集中在60岁-70岁之
间,很多都是再婚双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而且在公证前双方一般都能达成共识。据介绍,再婚老年人纷纷立遗嘱的主要原因是观念的更新及法律意识的提高,他们懂得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遗嘱公证渐渐受到青睐也与老年人生活水平提高有关。为了避免子女因继承而发生纠纷,有不少老人选择了以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同时,也存在双方子女担心影响各自的财产继承,敦促双方老人立遗嘱分清财产的情况。

  鞍山市公证处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多数再婚老年人双方都有子女,如果在财产继承方面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纠纷,给再婚生活蒙上阴影。办理遗嘱公证可以事前明确财产到底应该怎么分配,减少不必要的争端,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较好途径。遗嘱经过公证后,其真实性、合法性得到确认,具备了证据的特点,可有效保护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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