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雯)“你已经违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3月11日,被书店老板指称“偷书”,遭遇了强行搜身之后,三位小学生运用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最终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月11日下午5点半左右,韩森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樊某、王某、董某三个人结伴外出。途经万寿路附近时,看到一家书店正在举办“买一赠一”活动,三人于是进去选购图书。
几分钟后,由于没有找到要买的书,三人准备离开。不料走到门口时,书店老板拉住三人,并说他们“偷了书店的书”。随后,在没有征得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了强行搜身,但是没有搜到任何“赃物”。樊某等三人遂与书店老板理论,要求他赔礼道歉。然而,明知理亏的书店老板不仅没有向三位小学生道歉,而且态度恶劣,对他们进行谩骂。“你已经违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对老板的不讲理,樊某等三位小学生并没有退缩,他们想到平日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就对书店老板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规定: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最后,在三位小学生的据理力争下,书店老板向他们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他们赔礼道歉。三位小学生终于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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