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财务小组长两年贪污12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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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1:2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短短2年间,一国有企业财务小组长贪污121万余元。上午,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孟卫强贪污公款一案。 据指控,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间,在北京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担任财务部费用组组长的孟卫强,分9次将公款121余万元占为己有。
在公诉人宣读证言时,孟卫强一直抖动着双脚,低着头一言不发。“我全都认罪。”当公诉人把全部证据念完后,孟卫强小声说。 截至发稿时此案正在审理。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