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交车船税可免交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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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2:15 新京报 | ||||||||
推荐专题: 本报讯(记者郭安通讯员王润泽)记者昨天从丰台地税局了解到,2005年车船使用税征期为1月1日至3月10日,但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交纳车船使用税,地税部门对于3月31日之前补交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可免收罚款。
据了解,由于大部分私人机动车的车主认为3月10日是交纳车船使用税的最后一天,故全市各车船税征收点从早晨一开门就出现排长队等候的现象。 地税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请您及时到最近的车船税征收点办理交纳车船税业务。 | ||||||||